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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宣传三——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来源:风险合规部

    2020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8)(以下简称《通知》), 对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工作进行规定。
一、督促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通知》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工作作为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环节的前置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纳入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范围,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在现场检查工作中贯彻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重点对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资源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能力。
二、银行保险机构需报送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通知》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报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相关事宜,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模板向银保监会或属地银保监局报送上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并填报相关附表。
   《通知》同时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属地银保监局提交临时报告:一是主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二是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机构和岗位人员调整、联系方式变更;三是涉及本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重大风险事项;四是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或其他相关风险分析材料;五是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受到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部门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的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刑事调查或者发生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
三、保险机构需报送季度案件信息
   《通知》规定,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机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模板通过互联网“保险监管专项数据采集平台”向银保监会报送协助查证洗钱案件信息。
    根据《通知》,《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保监稽查〔2016〕273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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