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逃税
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主要表现有:伪造、涂改、销毁账册、票据或记账凭证,虚报、多报费用和成本,少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额,隐匿财产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回已纳税款等。逃税分为狭义和广义,利用非法手段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为狭义逃税;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为广义逃税。
二、逃税的常见方式
一是将资产放置在“避税天堂国家”。“避税天堂国家”是指一个征税很少或不征税的国家。一些“避税天堂国家”会提供诸如秘密银行账户或空壳公司这样的金融机制,目的就是向其他国家税收机关和执法机关隐瞒资产真实所有人的身份,有些避税天堂国家还具有严格的金融保密法,可以严格限制政府间税收信息的交换,阻碍其他国家发起和起诉逃税行为的能力。
二是一些地方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制造税收“洼地”吸引影视、商务等行业的公司在当地注册,如新疆霍尔果斯市就吸引了大批公司在当地注册。大规模使用优惠政策会导致恶性税收竞争,人为扰乱税收征收秩序。
三是部分人员借助空壳公司,频繁进行“公转私”资金交易。先通过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再利用现金或本票的形式将资金转入公司高管账户,达到逃税目的。
三、反逃税与反洗钱的关联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5月联合五部委出台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共同申报准则(即CRS)最核心的工作是识别其所管理账户的持有人身份,通过识别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确定是否属于在CRS下需申报的对象,然后将需申报账户的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和交换。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本来就包含客户身份识别这项内容,而且在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三反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充分发挥反逃避税对反洗钱的积极作用,同时运用好反洗钱机制,不断提高反逃避税的精准度”。因此反逃税与反洗钱是需要整合进行的。随着反洗钱的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初次合作关系时,须确保客户没有税务犯罪,如果发现有将无法建立合作关系,如在已有合作关系的客户中发现税务犯罪行为,需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配合开展打击逃税行为的义务
反逃税意识,依法代扣、代收、代缴税款,认识到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杜绝冒名开户、杜绝空壳公司;及时举报税务犯罪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